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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原定今(17)日三讀通過「加薪四法」草案的前三法,但在昨日工商團體遊說下出,今日並未審查。雖為執政黨立委,國民黨籍立委曾巨威昨(17)日接受《沃草》採訪時直率指出,加薪前三法違反經濟原則,是不花腦筋的做法,他支持第四法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》給予企業加薪誘因,並自行提出「第五法」,建議提高所得稅扣除額,變相加薪。但曾巨威表示,他提出的第五法需費力向民眾解釋制度設計及財源,因此前三法雖然較不重要,但因不花腦筋便可獲民眾支持,反而會率先通過。曾巨威:加薪三法違反經濟法則過去為財政學者的曾巨威表示,加薪四法前三法《工廠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勞動基準法》強制勞資雙方協談,違反經濟法則,若達不到效果,可能在運作時產生摩擦,造成勞資關係更不和諧。曾巨威擔憂,若利潤分配沒談攏依法將懲罰資方,但有可能是勞方要求過多,資方無法負擔,法律制定不夠周延,會產生不可預料的負面結果。曾巨威表示,在「加薪四法」中,他支持由行政院提出的第四法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》,不同於前三法對企業具強制性,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》修法給予企業加薪誘因,基層員工加薪金額的130%,可抵免營利事業所得稅,且企業家能自行決定是否加薪,「如果覺得你根本不值得沒貢獻,可以不要」。他認為這才是市場經濟法則。曾巨威表示,民進黨對減稅加薪有疑慮,但他認為政府支出無所不在,若一年多花五到七億能有效鼓勵企業家加薪,就值得。但曾巨威表示,目前討論的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》版本,企業只享一年抵稅優惠,但企業老闆還是會擔心,「加員工薪水要養你一輩子耶」,曾巨威認為應加強企業誘因,但政府無法永遠補貼,因此他認為應延長至三年,第一年扣稅150%,第二年130%,第三年110%,第一年就落實的企業可享較高額扣稅,並讓其他企業有不只一年的時間思考是否加薪;此外,他也希望透過制度設計,把加薪對象鎖定為年輕失業族群。「加薪前三法」不花腦筋? 曾巨威提「加薪第五法」此外,曾巨威自己提出「加薪第五法」,曾巨威談及他兩年前就已提出的《所得稅法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,透過提高「扣除額」,降低薪資所得者的稅賦負擔,增加民眾「可支配所得」,企業主不用提高薪資,就能達到加薪效果。曾巨威構想,例如家有五歲以下小孩可享較高扣除額,甚至勞工進修增加自己專業能力,也能提高扣除額度,當員工能力變強,企業主自然而然就會加薪,薪資便會隨之提高,更能替國民黨加分。曾巨威表示,希望《所得稅法》能併入加薪討論,「雖然我知道他們不會通過」。至於減稅經費從何而來,曾巨威表示,富者不會在乎少量的額扣除額,應將有錢人的扣除額,移轉給需要幫助的員工,「不就是劫富濟貧嗎?」加薪四法目前版本修正條文及條文內容:《勞動基準法》第二十九條:企業若有盈餘,應提出利潤分享計劃分享予勞工。公司若違反,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。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: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,分派員工酬勞。《工廠法》第四十條:工廠有盈餘,應發予工人獎金或分配盈餘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,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第三項規定。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》第三十六條之二: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,可加成抵扣130%營利事業所得稅 小額貸款問題(推薦)學生無工作超小額貸款 沒有薪資轉帳,就不能貸款嗎? 公教貸款問題(推薦)公教人員信用貸款 貸款[推薦]汽車貸款學生可用汽車貸款? 車貸利率試算表-免跑銀行,免費諮詢利率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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